(3)选用井点下降地下水位时,其动水位应保持在槽底以下不小于0.5 rn。
(1)依据一层虚铺厚度的用量将回填资料运至槽内,且不得在影响压实的范围内堆料。
(2)管道两边和管顶以上500 mm范围内的回填资料,应由管槽两边对称运入槽内,不得直接扔在管道上。回填其他部位时应均匀运入槽内,不得会集推人。
(2)管道两边和管顶以上500 mm范围内,应选用轻夯压实,管道两边压实面的高差不该超越300 mm。
(3)管道根底为土弧根底时,管道与根底之问的三角区应填实。压实时,管道两边应对称进行,且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损害。
(4)同一沟槽内有双排或多排管道的根底底面坐落同一高程时,管道之间的回填压(夯)实应与槽壁之间的回填压(夯)实对称进行。
(5)同一沟槽内有双排或多排管道但根底底面的高程不一起,应先回填根底较低的沟槽,当回填至较高根底地上高程后,再按上款规则回填。
(7)选用木夯、蛙式夯等压实东西时,应夯夯相连,选用压路机时,碾压的堆叠宽度不小于200 mm;选用轮式压路机、振荡压路机等压实机械时,其行进速度不允许超出2 km/h。